主辦單位
創意產業中心
收件日期
2008年10月3日至11月1日
攝影展開幕及頒獎典禮
2008年12月6日
攝影展展期
2008年12月6日至2009年1月6日
大獎
創意空間獎
MOP 20 000
二獎
澳門論壇日報獎
MOP 10 000
三獎
創意空間獎
MOP 8 000
特別獎
MACAU BUSINESS照相新聞學獎
MOP 10 000
佳能最佳構圖獎
CANON EOS 400 Kit Set
參加者請於此處報名
這次2008年度本地攝影比賽是由創意產業中心(CCI) 所舉辦,籍著比賽及隨後的攝影展來發掘及提昇本地創意人的視野。

有關攝影比賽內容是以 “ 生活情懷 ” 為題,參賽者通過日常的觀察,使創作出可表達過往或現在的澳門生活寫照。惟是次比賽是有別於時下的攝影比賽,故通過一般的拍攝手法所得出的彩色照片僅可作為一個開始,而參賽作品的要是求是遠高於此。參賽者需以最初所拍的圖像為最終作品的藍本,並通過高超的圖像制作 / 創作技術,包括使用任何的電腦軟件、手繪上色或乳膠、應用混合媒材、及即使將影像與圖像、繪畫、油畫、美術拼貼或其他媒體相併合而創制出最終作品亦可。
就最終作品必須以數碼圖像及相片的形式來表達,故此,圖像的最終修改質素將會成為作品的評審訣竅。

凡於 2008 年 8 月 31 日時年滿 16 歲的澳門居民 ( 永久及非永久 ) 均可參與有關比賽。
參賽者只可以個人名義參加比賽,而每名參賽者必須以 6~8 幅圖像組成的一個作品系列,連同創作概念一併提交給主辦單位。評審委員會期待著有動力及與眾不同的作品,以圖像的形式 記敘一個令人讚嘆的故事。
參賽作品只接納彩色照片,圖像必須符合攝影比賽的主題及以光滑相紙打印。

評審委員會是由資深的攝影師、專業視覺藝術家、出版人、主辦機構及贊助人所組成,按參賽作品系列的質素來甄選出第一、二、三名及分別以 MACAU BUSINESS 與佳能命名的特別獎項。而評審及甄選的主要重點是在於概念質素、連貫性及創作性。
DAVID HARTUNG 攝影總監 探索澳門雜誌
麥健智
主席 歐洲研究學會
JOSÉ ROCHA DINIS
總監 澳門論壇日報
柯木斯
獨立攝影師
露施雅 策劃經理 創意產業中心
雅士度
創辦人及出版者 Macau Business 雜誌
吳衛鳴 文化康體部代部長 民政總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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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獎者同意CCI為得獎作品展作宣傳時,可能會複製有關的參賽作品及/或特許其使用複製作品之權力。就有關廣告宣傳、市場推廣及所有作對外宣傳用途的事宜上,包括印製目錄、海報、明信片及互聯網,此外,是次比賽贊助商MACAU BUSINESS及澳門論壇日報是有權分別為他們所贊助的得獎作品作第一手報道,而CCI及贊助商毋須向參賽者繳付任何的費用。不過,上述作品使用權將只用於與比賽及展覽會相關的事宜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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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CI 視所有參賽作品均為參賽者原創,且版權歸參賽者所有。故此,CCI將不會為參賽者承擔任何涉及侵權的事項。其中,如通過修改、強化及改造別人的作品而參賽者,均一律不被承認為原創作品。參賽作品不可涉及誹謗、侵犯公眾利益或任何健在或已故人仕的私隱權,除此以外,更不可侵犯任行私人或第三者的所有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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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獎者需同意他們的作品將於創意空間畫廊作展出,並需按CCI所訂的要求,負責自行獨立裝裱得獎作品系列內的每幅相片,當裝裱完成後,得獎者則需在CCI指定日期前自行運往創意空間畫廊。而是次比賽的得獎作品之打印,將由佳能全數贊助。 -
評審委員會之決定為最終決定,不容任何商討或相關行動障礙他們的定斷。評審委員會保留更改或褫奪獎項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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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任將儘力通知所有參賽者有關他們的作品之甄選情況,如得獎或被安排於攝影展上作展出。惟仍有未獲通知者,參賽者則有責任自行主動與CCI方面聯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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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回參賽作品。參賽者必須親身領回所有參賽相片及光碟。 -
作品遞交。每位參賽者只可遞交一個作品系列(由6或8幅相片組成) 來參加比賽 ,並需同時以JEPG或TIF格式燒錄成光碟及打印成相片的方式遞交。有關圖像的大小及解像度詳列如下:
打印相片 (每張) * |
數碼圖像 (每張) |
大小 (英吋) |
大小 (毫米) |
600dpi |
8”x 12” |
203 x 305 |
2832 x 3602 (像素) 或 以上 |
* 遞交的相片在列印時必須留有相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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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需於2008年10月3日至11月1日期間遞交。參賽者可選擇親臨或以掛號郵寄的方式遞交作品。參賽者需預先將參賽要求的表格、文件及作品分別放入兩個子信封內封妥,完成後,再將兩個子信封放置於大信封內封口遞交 (所有信封面上不可寫上參賽者名稱及回郵地址)。此外,在遞交作品的信封上必須註明 “生活情懷攝影比賽參賽作品” (註於 “創意空間” 的寄件地址下即可) 。
於子信封1內,只可放入參賽相片、光碟及已填妥的交件表格,其中,於此信封內所有繳交的物件上不可寫上任何個人資料,否則參賽資格將會被取消。另遞交的相片則毋須裝裱,但相片及光碟上的圖像必須按系列的展示排序存放,並需在相片之間加上透明米紙和硬卡紙,以作保護之用。於子信封2內,參賽者只需將其澳門身份證副本、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放於其內。當主辦單位收到遞交信封時,將會為其內兩個子信封印上參賽作品編碼,而子信封1將會送往評審委員會處作甄選之用;而含有參賽者個人資料的子信封2將為主辦單位所收藏,並於評審委員會完成甄選程序後才開封。交件表格必須聯同作品一併遞交

交件表格 必須聯同作品於 2008 年 10 月 3 日 至 11 月 1 日 期間一併遞交

如有查詢,請聯絡: Jeff Lao by
jefflao@creativemacau.org.mo ; cci@creativemacau.org.mo
或
創意空間
澳門冼星海大馬路澳門文化中心地下
電話:(853) 2875 3282 辦工時間 下午二時至七時正 星期一至星期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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